欢迎来到“兰州日报网”,在这里您可以浏览到兰州榆中县、永登县、皋兰县、城关区、西古区、红古区、安宁区、七里河区等地区最近发生的大小事。

主页 > 兰州房产 > (本地)弄虚作假骗购经适房 安宁区法院判决:解除相关合同

(本地)弄虚作假骗购经适房 安宁区法院判决:解除相关合同

来源:兰州日报网作者:府雪兰更新时间:2020-11-18 04:24:02 阅读:

本篇文章1062字,读完约3分钟

一些租户隐瞒真相,购买了经济适用房。物业公司被发现后,立即起诉法院,要求撤销双方之前签订的几份合同。9月2日,安宁区法院宣布一起欺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案件,并解除相关合同,申请人被取消购房资格。

1例

一些家庭骗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物业公司提起诉讼

2011年12月14日,原告兰州建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物业公司)签署了《兰州国投公司棚户区改造剩余房屋购买意向书》,就剩余房屋的位置、面积及购买条件达成一致意见:1。申请人有兰州市区户口,2。申请人家庭属于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等..2019年5月9日,双方正式签订《安宁区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就所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基本条件、定价方式和价格达成一致。他们还商定了处罚措施:买家使用欺诈手段骗取经济适用房。一旦核实,他们将被命令立即撤出...

(本地)弄虚作假骗购经适房 安宁区法院判决:解除相关合同

随后,建投置业公司早在2005年就发现白名下有房产,并于2012年办理了相应的产权登记。鉴于此,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条件。据建投房产称,白在申请上述经济适用住房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被告的行为是以欺诈手段骗取经济适用住房,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建投置业起诉法院,请求法院依法裁定解除《兰州SDIC公司棚户区改造剩余住房购买意向书》和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

(本地)弄虚作假骗购经适房 安宁区法院判决:解除相关合同

面对起诉,白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判断

终止双方签订的合同

安宁区法院认为,建头物业公司与白某签订的《兰州国投公司棚户区改造购买剩余住房意向书》明确规定了购买剩余住房的条件。2019年5月9日,白与建投置业公司签订了《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其中也明确规定“购房人以欺诈手段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一经查实,责令其立即退出”。虽然白在2011年12月14日签署购买意向书前向建头物业公司提交了《证明》,但白确实于2005年9月22日购买了该商品房,并于2012年12月4日以其名义登记了该房屋,取得了房屋登记证。白隐瞒购买商品房的事实,违反了购买剩余住房的必要条件。白在签订购买意向书时隐瞒了所购商品房的真实情况,导致双方在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时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虚假情况。

(本地)弄虚作假骗购经适房 安宁区法院判决:解除相关合同

据此,法院裁定,撤销2011年12月14日兰州建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白某签订的《兰州国投公司棚户区改造剩余住房购买意向书》和2019年5月9日签订的《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

兰州日报新闻全媒体记者徐培杰

标题:(本地)弄虚作假骗购经适房 安宁区法院判决:解除相关合同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兰州日报网致力于为网友提供兰州最新的资讯,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兰州日报网将予以删除。

兰州日报网推荐资讯

兰州日报介绍

兰州日报网立足甘肃,着眼于服务各行各业和广大群众对信息获取的需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拓创新,努力建成省内一流的新闻类网站,网站现开设新闻中心、兰州视窗、区县频道、媒体聚焦、领导活动报道集、视频新闻、理论学习、新媒体H5、文化、摄影、健康等频道为您介绍兰州新闻以及甘肃经济和社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