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多方聚力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西固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侵害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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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为了让相关职能部门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加强未成年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近日,西固区检察院会同区监察委员会、区公安局、区卫生卫生局等八部门召开了未成年人侵权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共同努力,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近年来,强奸、猥亵、故意伤害、杀害未成年人等事件时有发生,作案手法大多比较隐蔽。此外,未成年人的认知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不足,容易被忽视,从而对未成年人的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联席会议上,不起诉办公室负责人以播放视频、ppt结合案例的形式,对《关于建立未成年人侵权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进行了详细解读。参加单位负责人结合各自职责和上报的典型案例,就如何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发表意见,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达成共识:联合签署强制报告;各单位将根据各自职能引入具体计划,完善强制性报告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强制举报研究和法治宣传;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期汇报工作情况;设立专门的联络官和畅通的沟通渠道等。
责任单位明确表示,要尽职尽责,形成合力,确保辖区内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得到坚决、及时的举报,同时做好对涉案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违法侵权的影响。西固区检察院将围绕办案、监督、预防三大任务,围绕责任主体,努力践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特殊、优先、平等、双向”理念,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凝聚各部门力量,认真落实强制举报制度,努力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加大惩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力度,共同构建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无缝对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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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关键解读:什么是强制举报?
《关于建立未成年人侵权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种组织以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应当与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种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密切联系。发现未成年人在工作中遭受或者涉嫌遭受非法侵害,有被非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谁来举报?
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护理、医疗、救助、监护等特殊责任,或者不承担特殊责任但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主要包括:居(村)民委员会;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校车服务提供者等教育机构;托儿所等托儿所服务机构;医院、妇幼保健中心、急救中心、诊所等医疗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酒店、宾馆等。
有什么情况要汇报?
(一)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者私处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异常损害的;
(二)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者涉嫌遭受性侵害、怀孕或者流产的;
(三)十四岁以上未成年女性遭受或涉嫌遭受因怀孕、流产造成的性侵害的;
(四)未成年人有多处身体伤害、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正在或者涉嫌遭受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麻醉的;
(五)未成年人因自杀、自残、工伤、中毒、被麻醉、被殴打等非正常原因致残或者死亡的;
(六)未成年人被遗弃或者长期无人看管的;
(七)发现未成年人来源不明、失踪或者被拐卖、收买的;
(八)发现未成年人乞讨的;
(九)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未成年人面临违法侵害危险的。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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