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兰州日报网”,在这里您可以浏览到兰州榆中县、永登县、皋兰县、城关区、西古区、红古区、安宁区、七里河区等地区最近发生的大小事。

主页 > 新闻 > (本地)省市场监管局出台《指导意见》 四种行为可认定为哄抬价格

(本地)省市场监管局出台《指导意见》 四种行为可认定为哄抬价格

来源:兰州日报网作者:府雪兰更新时间:2020-10-28 06:57:01 阅读:

本篇文章325字,读完约1分钟

[记者](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婉红)2月1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期间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的指导意见》,统一明确了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认定。

《指导意见》指出,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销售口罩、消毒灭菌产品、抗病毒药物等相关防疫产品和重要民生商品的经营者有下列四种情况,可视为涨价:

一是《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哄抬价格行为。二、生产成本或采购成本无明显变化,原价为2020年1月25日前提供的商品销售价格或服务价格,1月25日后超出原价提供销售或服务。三是商品购买成本发生变化,1月25日前相关商品的购销差异率超过购销差异率。四是销售商品未参照原价,购销差额超过15%。

标题:(本地)省市场监管局出台《指导意见》 四种行为可认定为哄抬价格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兰州日报网致力于为网友提供兰州最新的资讯,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兰州日报网将予以删除。

兰州日报介绍

兰州日报网立足甘肃,着眼于服务各行各业和广大群众对信息获取的需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拓创新,努力建成省内一流的新闻类网站,网站现开设新闻中心、兰州视窗、区县频道、媒体聚焦、领导活动报道集、视频新闻、理论学习、新媒体H5、文化、摄影、健康等频道为您介绍兰州新闻以及甘肃经济和社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