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独家:渤海财险用奇葩理由拒赔 总经理阳建军认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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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垄断:渤海财险以奇怪的理由拒绝了社长阳建军的同意吗?
职业财经网实习生李秀梅/文
据运营商财经网报道,浙江商财保险郑州分行的顾客投保后发生交通事故,司机未及时刹车就偷了车,导致踩刹车的人撞死,但保险企业称受害者在车里,不是交通事故的第三者。
避开汽车造成死伤者
根据一份审判文件,姚先生所有的自卸汽车都在渤海财险郑州分行投保。 在保险期间,年5月12日,姚某驾驶投保人姚先生所有的这辆轻型载重汽车,由于操作失误,车辆翻车,姚某寻找挂钩将这辆轻型载重汽车从地面救援到道路上后,没有立即对车辆采取制动措施,车辆打滑,王先生开车
交通警察大队说,姚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姚先生与遗属签订了赔偿协议,支付了赔偿金。 后姚先生向渤海财险郑州支企业要求保险赔偿金,渤海财险郑州支企业拒绝,姚先生只是提起诉讼,命令渤海财险郑州支企业支付保险赔偿金600000元。
渤海财产保险说死者不是第三人
渤海财险郑州分公司忽略了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故发生经过很重要的事实,主张没有关于受害者是如何受伤死亡的记载。 据事故现场证人的证词,涉案车辆被救助道路后,从车上滑下来。 受害者王先生跑去追车辆,到司机门那里打开左边的门,准备上车。 同时用右手拉方向盘,双脚在车辆踏板上,即上车。 接着,车辆驾驶员的门撞到路边的树,把门关上,把受害者推到车上。 受害者受伤死亡证明受害者在事故发生时是车辆上的人员,不是交通事故的第三者,不属于交强险和商业三责任保险的赔偿范围。
法院认为本案涉及的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王先生死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禹州市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姚某对此事故负责,王先生不负责任,程序合理
最终,法院判决渤海财产保险郑州中心分行企业赔偿姚先生的保险金600000元。
我不知道渤海财险总经理阳建军是怎么看分公司企业的,根据企业调查,阳建军在2019年9月才成为总经理,如果当时阳建军在任,你会承认分企业说的否认理由吗?
标题:【要闻】独家:渤海财险用奇葩理由拒赔 总经理阳建军认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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