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兰州日报网”,在这里您可以浏览到兰州榆中县、永登县、皋兰县、城关区、西古区、红古区、安宁区、七里河区等地区最近发生的大小事。

主页 > 新闻 > (本地)共同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设施 城管部门分制考核临时商铺经营者

(本地)共同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设施 城管部门分制考核临时商铺经营者

来源:兰州日报网作者:府雪兰更新时间:2020-11-19 04:33:02 阅读:

本篇文章763字,读完约2分钟

【记者】为了激发经济活力,帮助疏通城市经济活动的“毛细管”,有序复工复产,兰州市城关区城管局妇女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兰州市城关区城管局临时占用管理监督考核办法》,结合张掖路步行街特点,对复工复产的临时商铺下达了12分考核标准,并签订了复工复产承诺书。

在签订承诺书的同时,中队队长提醒临时门店负责人,12分考核中的扣分项目会重复扣分。比如执法小组成员在检查中发现有清洁不到位的问题,扣1分。如果检查后仍未清理,将继续扣分。12分全部扣完,就取消在临时店经营的资格。

据了解,承诺书要求临时占用道路应当在规定的地点、时间、摊位线内运营,位置不得随意变更,不得超出经营范围,不得妨碍交通秩序,不得放置在线外。

经营者应当自觉遵守公共环境卫生法规,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设施:在临时占用区域内应当修建典当行,并在摊位2米范围内做好环境卫生和保洁工作;应提供垃圾容器来收集摊位及其周围的垃圾。运营期间,地面垃圾随污物一同清扫,垃圾自行收集到附近的生活垃圾收集站。严禁随意丢弃、倾倒或焚烧。清理展位污渍,达到城管考核的标准和要求;禁止损坏绿地、路灯、花坛、树池、地面、下水道、排水沟等市政工程设施;禁止使用大声喧哗的方法招揽顾客,禁止喧哗扰民。

(本地)共同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设施 城管部门分制考核临时商铺经营者

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建筑物、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悬挂、张贴、刻画、喷涂和散发宣传标语、通知、海报等宣传品。

临时道路经营者应当接受城关区城管局的监督和考核。

临时店铺违反上述承诺的,扣相应分数,全部扣十二分,取消临时店铺经营资格。

目前张掖路步行街已有19家临时店铺复工复产,均已签订承诺书。执法队员严格按照临时占用摊位考核扣分标准进行监督,合理“退出”机制,有力不用力,严格管理不丢温暖,有利于形成“有序进出”的良性循环,有助于复工复产。

《兰州日报》首席记者葛强

标题:(本地)共同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设施 城管部门分制考核临时商铺经营者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兰州日报网致力于为网友提供兰州最新的资讯,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兰州日报网将予以删除。

兰州日报介绍

兰州日报网立足甘肃,着眼于服务各行各业和广大群众对信息获取的需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拓创新,努力建成省内一流的新闻类网站,网站现开设新闻中心、兰州视窗、区县频道、媒体聚焦、领导活动报道集、视频新闻、理论学习、新媒体H5、文化、摄影、健康等频道为您介绍兰州新闻以及甘肃经济和社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