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飞车抢夺 两月8次 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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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众目睽睽之下,两个月内发生8起案件,受害者均为女性。9月10日,西固法院公布了这起超速抢劫案的判决结果。
2015年11月至12月,被告马某在西固区多次驾驶摩托车抢劫路人。作案时间在19:00-21:00之间,作案目标是独自沿街行走的背包客。马四处逃窜后,于2019年9月被公安机关逮捕。经公安机关调查,马抢劫被害人超速行驶达8次,总额5万余元。其中一起抢劫案中,马用摩托车将受害人拖了几米,造成受害人全身多处淤青,其行为已转化为抢劫。西固检察院遂以抢劫罪起诉马。
最终,西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马3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元;被告人马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宣判后,马当庭认罪,没有上诉。
兰州日报新闻全媒体记者徐培杰
标题:(本地)飞车抢夺 两月8次 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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