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城关法院开庭审理康某某等12人涉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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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城关法院就康某某等12人寻衅滋事、虚假诉讼、故意伤害、赌博一案进行公开审理。检方指控该犯罪集团组织并实施了18起犯罪。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至2019年间,被告康某某依托其为法定代表人的“当铺”,在收到“砍头利息”后,与借款人口头约定加息并放款。在借款人不能在约定期限内足额偿还贷款时,集合并指使被告侯某某、石某某等人采取人身、不间断跟进、张贴标语等软暴力手段,强迫借款人签订贷款金额远高于实际本金的借款合同,然后利用明显不利于借款人的证据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强迫借款人以汽车、房产等物品作为抵押物,然后侵吞相关财产,以实现侵占借款人及其亲属合法财产的目的。
被告人康某某等人在兰州、天水、定西、庆阳等地多次向他人讨债,导致多人家庭破裂,逐渐形成以康某某为组织者和纠察队员,李某某、侯某某为积极参与者,石某某、李某某、孙某某、邓某某为主要成员的罪恶犯罪集团。犯罪集团形成以来,共组织犯罪18起,其中寻衅滋事8起,虚假诉讼7起,故意伤害2起,赌博1起。
兰州日报新闻全媒体记者徐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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