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香港国安法出台后特区是否还需完成23条立法?官方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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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香港国安法制定后,特区还有必要完成23项立法吗? 正式的应对
国务院信息办公室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沈春耀和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张晓明副主任介绍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工委员会主任沈春模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律不能取代香港基本法23条要求特别行政区自主立法的规定。 他强调香港特别行政区任何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及其实施都不得抵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新颁布的法律,不得抵触国家一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法律。 这都是重要的制度安排。
标题:【要闻】香港国安法出台后特区是否还需完成23条立法?官方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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