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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4家企业违规投放共享电单车 兰州交警清理拖离近千辆

来源:兰州日报网作者:府雪兰更新时间:2020-11-14 14:09:0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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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主题

[记者]为进一步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加强主城区控制共享摩托车交通混乱的整治工作,坚决消除交通事故安全隐患,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7月25日零时启动“零行动”,重点专项清理市区非法放置共享摩托车。

今年6月以来,哈罗、青菊、摩比克、小六等4家家电企业在没有市场准入、车辆未依法上市、安全帽的情况下,向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非法发货。6月12日、7月20日,兰州市平民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交通委、城管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交警部门分别对4家企业进行了两次约谈。其中6月12日的会议要求相关共享摩托车企业在6月15日前回收所有未经批准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以消除自行车共享中的市场环境。在7月20日的复试中,4家企业的负责人也发表声明,表示要在本周内自行清理回收非法投放市场的摩托车,并对共享单车进行精细化管理,帮助建设文明城市。截至7月25日0: 00,城市道路上仍有一些未清洁和回收的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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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起,城关区、七里河区提前安排共享摩托车集中停放区域,明确整治场地,安排整治行动小组。7月25日00: 00,全市统一行动,清理拖走辖区内停放的共享摩托车,统一有序地停放在城关区北环路涉及的停车场。据统计,当晚全市出动警力50人,警车15辆,拖车10辆,当晚有近千辆摩托车被拖走不合法交付。

兰州公安交警提示: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必须依法挂号牌;由于速度快,稳定性差,电动自行车容易摔倒在地上,对骑车人造成头部伤害。骑电动自行车时,必须戴安全帽,不得违章载人、闯红灯、倒车、在机动车道内内乱行进。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创造。

《兰州日报》首席记者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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